我公司位于天津天津市,地理位置优越,环境优美,交通便利。公司成立于2018年03月09日,公司依靠完善的技术、高素质的员工,以"诚信、友爱、创新"的企业精神,竭尽全力为用户提供完善、友善的服务。公司成立以来,一直以“发展创新,诚信经营,合理定价”为理念。公司经营的商标注册,工商,财税,知识产权已覆盖二十多个省市,在用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,我公司将一如既往以高质量的产品、优良的服务、合理的价格,致力成为优异的销售企业。公司秉承“顾客至上,锐意进取”的经营理念,坚持诚信为本,顾客至上的原则,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。以“互惠互利,共创双赢”为经营理念。真诚与您合作,竭诚为您服务。坚持以诚信为本,顾客至上的服务宗旨,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洽谈。
注册公司的代理步骤
1、准备名字,工商核名。正常24小时内名称结果出来。
2、工商网报,申请注册地址商标注册。根据以上的上海注册公司材料做公司具体网报,正常是在7个工作日左右。
3、签设立资料,身份核实。根据网报信息进行签字确认,对公司全体成员的身份真实性审核。(身份审核部分区域需要本人到场,部分区域可通过代理商代为核实)
4、工商下发营业执照,备案。
5、银行: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公章、以及法人原件。只要在上海任意银行即可
集团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
(一)受理
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的企业提交的上述文件、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齐备后,登记主管机关方可受理,否则,不予受理。
(二)审查
登记主管机关受理企业集团企业的申请登记后,应审查企业提交的文件、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,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。
(三)核准
登记主管机关经过审查和核实后,根据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其施行细则和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以及《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的规定,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,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的企业。
(四)发照
对核准登记的申请单位,登记主管机关应分别颁发有关证照,并及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领取证照,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。
(五)公告
对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,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,企业集团自企业的开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即告成立。登记主管机关发布企业集团成立的公告中,应载明该企业集团的名称(包括简称、外文名称及缩写)、企业名称和成员企业、成员单位名称。
注册企业营业执照的条件是什么?
一、办理工商许可证的条件。
1.品牌名称。
如需提前批准手续(餐饮服务许可证、健康许可证等),工商部将签发提前批准的名称,有效期为半年。营业执照将在批准证书完成后办理。
2.员工明。
申请人的(、簿、部门出具的证明等)和1英寸无头照片。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例规定,可以委托他人办理,但实际上很少,需要委托书、委托人和委托人的。
3.营业场所证明。
如果是自己的房子,请提供房屋产权证书的副本。如为出租房屋,申请人应在与出签订租赁协议后要求出的和房屋产权证书的副本。(如无产权证书,请到村委会或居委会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)。如果房屋产权证书不是商品房(如村里的房屋所在地),请到房屋所在地的村委会。协会或居委会应当出具房屋改造证书。用于商业和住宅的用途。
4.费用
个人企业营业执照免收注册费和费用,即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,为了促进公司实现更好地发展或是为了完善公司的管理机制,很多时候都会做一些变更。而公司股权转让变更就是企业生产经营中十分常见的一种。可以说,一个公司注册成立,通常都不会是只有一个人入股,而是多个合伙人一起注册成立的公司。但在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,常常因为公司内部原因需要或某些股东本人的意愿,有些股东就会选择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出让,这时就需进行相应地公司股权变更操作。
一般来说,有关于公司股权转让期间的注意事项,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:
1、弄清楚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签约主体。在公司股权转让中,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股东,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股东,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。
2、提前征求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。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,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,放弃优先购买权时,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。
3、要对前置审批程序予以关注。由于一些股权转让合同会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(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) ,此时需要转让方提供已经走完的审批流程文件,否则即便签订合同也无法实际履行。
如果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,应当遵守如下规定:
1.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(含300万美元)的,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/10。
2.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(含1000万美元)的 ,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/2 ,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,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。
3.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1000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美元(含3000万美元)的,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/5,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,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。
4.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,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/3,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上的,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。